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消息,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刘满仓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刘满仓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刘满仓,男,1955年10月生,河南西峡县人,大学本科学历,理学学士,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7年3月参加工作。刘满仓长期在河南工作,1997年起,他先后担任过商丘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商丘市委副书记,2001年起,任商丘市市长,市委书记等职,2008年升任河南省副省长,2012年任河南省委常委、副省长,2013年出任河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。2016年,刘满仓出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后于2018年卸任。正义网记者注意到,退休后的刘满仓,还继续担任了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。该小组是为了加强对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发展工作组织领导,经省政府同意,于2018年成立的。2024年10月17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刘满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此时,距离他退休已有6年。贪婪腐化,退而不休
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
2025年4月7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刘满仓被开除党籍。通报称,刘满仓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搞迷信活动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宴请;违背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,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;贪婪腐化,退而不休,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土地整治、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刘满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刘满仓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编辑 | 赵宁宁
主编 | 杨公元
监审 | 宋锦峰
来源 | 检察日报正义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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